工信部发布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部发布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11月7日,工信部网站显示,为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工作,引导和规范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工信部制定了《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显示,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引导和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简称《指南》)并予以公告。

《指南》主要提出了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和废弃分步电池回收服务网络的建设、运营、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工信部发布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部发布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指南》提出了7项通用要求,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梯级利用企业需建设或授权回收服务网点,双方也可共建回收网点;加强对废旧动力电池的追踪,

且回收服务网点不得擅自拆除;设置明显提示信息、操作流程规范示意图等引导信息;回收服务网点必须将电池类型、来源、数量等相关信息记录保存三年备查。

在建设方面,《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其销售和区域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8000辆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仓储型回收服务网点。

并且,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废弃动力电池贮存量不得超过5吨,贮存型不得少于30吨。

《指南》表示已建回收服务网点不符合要求的,需在6个月内整改。(文/汽车之家翁萌)

关键词:工业和信息化部动力电池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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