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保险(汽车消费保险)

每年买车险能完全覆盖风险吗?近日,中保信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信)发布了2018年全国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每年分为车险。

你能完全承担风险吗?近日,中保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信”)发布的《2018年全国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障程度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近七成消费者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障不足。

汽车消费保险(汽车消费保险)

不足的原因在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责险”)的保额较低,以及地方省份的死亡赔偿费用较高。

交通事故保障不足者近七成

报告显示,2018年,三种责任险只有32.2%实现了风险全覆盖,这也意味着近七成消费者的交通事故责任险保障不足。从地区来看,

只有山东、安徽、四川、重庆、湖南、江西、福建等8个地区占比超过50%。并且还有6个省市低于10%,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深圳、青岛,上述6个省市风险覆盖率较低。

主要原因是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在100万-200万元之间,会需要更多的保险支持来覆盖风险。

从整体上看,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保障差距大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主要是由于地区间三大责任险的平均覆盖范围差异相对较小,而经济发达地区的死亡赔偿金标准远远超过经济欠发达地区。

同时,报告还显示,全国不同地区死亡赔偿金标准差异较大:赔偿金超过100万元的省市有12个,如上海、北京、宁波、深圳、浙江、厦门等;20个省市在80万-100万元区间;四省市低于80万元。其中,

最高赔偿标准(上海,约171万元)是最低赔偿标准(黑龙江,约76万元)的2.3倍左右,相差约95万元。此外,北京地区的死亡赔偿金为168.3万元,约为三种责任险平均保额(69.2万元)的2.5倍。

已买三责险可能依然赔不起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车主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以解决基本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风险。

强制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11万元的死亡和伤残最高限额、1万元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最高限额。另外,对于事故责任不足强制保险赔偿的部分,车主可以自愿购买三责险进行补充赔偿。

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分别为5万-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由被保险人选择。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全国三大责任险的平均保额和单次死亡赔偿金的平均费用分别为77.7万元和99.1万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7.2%和7.7%,但两者之间仍相差20多万元。

由此可见,由于部分地区死亡赔偿标准较高,即使当地车主购买了强制保险和三责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车主仍可能无法承担。因此,报告指出,经济水平越高的地区,身故赔付标准越高,三者责任险保障差距越大。

建议消费者适当增加三责险的保额,至少购买限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责险。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宁波、深圳、浙江、厦门、青岛的消费者可以考虑购买150万元及以上限额的三责险。

交强险三责险产品待更新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水平的提高,强制保险的保障作用日益弱化。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认为,中国的强制保险是在2006年推出的。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了几番。

因此,强制保险的财产保障,依然是2000元,对于大部分车主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而遇到常见的交通事故如擦碰、追尾,很多人会采取“私了”的方式,防止保险公司在明年续保时提高保费。此外,在发生撞人等意外时,

12万美元上限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下真的是杯水车薪。

此外,我国保险公司不区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价值,采取统一费率进行承保。郝认为,由于同保额“财产人”合并,在财产价值较低、个人价值较高的背景下

第三者责任险的财产损失保障过于丰富甚至是浪费,导致人身伤亡保障严重不足。同时,保险公司将第三者责任险的生命价值和财产价值捆绑销售,不仅缺乏对生命的基本尊重,

还利用理性车主希望为第三者获得更高的人身伤亡保障的善意,为大概率、小事故的财产损失支付更高的保险费,获取不当保费收入。

关键词:消费者汽车保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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