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我国智能网联汽车)

在2019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上,《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白皮书(2019)》 《世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指数(顺义指数)》“2019智能网联汽车大会2019年,

《2019智能网联 在2019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上,集中发布了《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白皮书(2019)》《世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指数(顺义指数)》755-79000(以下简称《2019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法规报告》)等7项研究成果发布。

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我国智能网联汽车)

涵盖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研究、路线研究、基础理论框架、政策法规、地方产业发展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顺义指数,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处于第二梯队,排在美国、德国、日本、英国、韩国、荷兰之后,位列第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文强说,

评价产业发展现状对提高产业竞争力非常重要。第二梯队是对中国及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进行综合调研评估后,顺义指数的明确定位。“这个定位客观上解释了目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现状,即国家层面支持产业发展。

在特定领域具有很强的发展优势。"

如何走向第一梯队?刘文强表示,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要在完善政策法规、提升产业链水平、推进示范应用、建设监控平台等方面弥补短板。

以规则之变促进业态之变

智能网联汽车属于“破坏性创新”,它是一种全新的交通参与者,将重构传统交通系统中人、车、路的关系,改变驾驶员的主导地位。在自动驾驶时代,驾驶员在车辆中的角色会发生变化。

目前的政策法规已经不适用于以自动驾驶为终极目标的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

这些变化必然导致治理规则的变化。《报告》指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不仅需要新的法律规则,更需要新的法治理念,以治理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规则变革推动商业业态变革。

这样中国才能在未来的产业竞争中获得制度优势。

具体来说,智能网联汽车对现有规则的影响表现在交通规则、商业规则和法律责任上。

交通规则方面,要改变司机和行驶证制度;在车辆端,缺乏安全标准和详细的智能分类机制;道路受限于高精地图,缺乏车路协调标准。与此同时,

业务规则中的运输规则、合同规则、竞争规则、保险规则等方面需要调整。在法律责任方面,需要调整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刑事责任。

据《报告》报道,因为智能网联汽车的破坏性创新,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则正在修订。鉴于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的修订,《报告》建议推进立法组建设。

研究关键问题和冲突条款;评估企业技术能力,建立行业需求收集渠道;重视伦理的引导作用,成立自动驾驶伦理委员会;形成多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行业的治理能力;加强部门合作,

使协调机制制度化和规范化;构建多层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创造力。

融合合作构建中国方案

智能网联作为一个集汽车、通信、电子信息、互联网等行业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与合作才能更好的发展。C-V2X是实现高水平自动驾驶的必要技术路线,中国在C-V2X的发展上有一定优势。

然而,迫切需要国家出台更强有力的促进政策,以保持其领先优势。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副总经理、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龚伟杰指出,跨行业协作是推动C-V2X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加深跨行业的理解,共同出台跨行业的战略和政策。

在信息安全、数据平台、测试验证等方面开展跨行业研究和应用,开展跨行业标准研究,联合开展大规模测试和示范。

自动驾驶汽车的落地,不仅需要行业间的分工合作,还需要国际通用标准的建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李克强告诉记者:“以前国外开发的汽车产品,拿到国内,经过简单的国产化调整后销售。

但智能网联汽车不同于传统汽车产品,需要具备中国本土属性,满足本土需求。我们称之为中国方案的智能网联汽车。"

李克强表示,基于中国方案的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配置、开发体系、产业链都将发生变化。他强调:“中国应加快构建适应中国规划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

在核心零部件产业、整车制造、商业模式、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升竞争力。“(王金玉)

关键词:智能网联汽车第二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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