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pmid(充电pmid)

新的北京地方标准《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保护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权益,

特别规定各北京地方标准《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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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规定每个停车场要设置“电动车停车位”和“电动车专用停车位”。对于职业情况,可以通过增加收费、协调指导等方式规范新规则。

新规实施后,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走访多家停车场发现,新规实施以来,应诉的停车场仍不在少数。一方面是收费停车位建设参差不齐,另一方面是管理员人手不足,难以兼顾引导工作。在这方面,

还有停车场通过智能识别、地锁系统等新技术巧妙解决,带来解决老问题的新方法。专家还指出,要真正解决“充电占道”,新能源汽车需要更加普及。

“专用泊位”难“专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配套设施的建设规范也在不断更新。《规范》首先区分了两种电动车停车位:一种是“电动车停车位”,

即燃油车、电动车不充电时可以临时停放的停车位;另一种是“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是指燃油汽车和无充电要求的电动汽车不能随时停放的停车位。

《规范》还明确了两个泊位的提示信息,要求标志牌和地面上有绿色图案和文字。北京商报今日记者发现,两个泊位的标志非常相似,关键是看是否有“专用”二字。

此外,新规除了提出两类电动车泊位外,还对泊位数量进行了要求。《规范》提出现有和新建公共停车场、P R停车场的“电动汽车停车位”应不低于10%。

而且至少要建一个“电动车专用泊位”。

然而,北京商报记者实地走访10家停车场后发现,按照新规要求进行改造的停车场并不多,收费停车位的设置标准也各不相同。

首先,虽然大部分停车场都有收费停车位,但并没有划分“专用泊位”。国家图书馆综合楼南侧只有10个收费车位,全部是专用车位。但这种划分方式并不是按照新规的要求,通过设立标志、标注地面来界定的。

而是在充电桩上贴了“此处专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即充即走,汽油车禁止停车”的字样。同时,边上的蓝色管理规定板也写明了相应的内容对其进行规范。

提供“温馨提示”并不能有效解决职业问题。据粗略统计,国家图书馆地面有近200个停车位,但《今日北京商报》记者7月4日走访时发现,仍有燃油车停在电动车专用停车位。

通过采访统计发现,现有的一些停车场虽然之前已经建设了收费停车位,但数量似乎并没有达标。地坛公园南门有一个很大的停车场,被很多新能源车主熟知,但400多个车位中,只有30个充电车位可以使用。

在北部的地坛体育中心,大约65个停车位中有6个是可充电的。比如中粮置地广场,只有5个充电车位,全部被燃油车占用。

北京特一阳光新能源总裁齐海军今日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在部分现有建筑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停车位难度很大,在经济效益上缺乏前期投入和补贴;安全问题涉及建筑结构安全和大电流快充技术安全。

但如果是小电流慢充,一般需要半天甚至更长时间,增加了车位资源的紧张。"

增量来自存量惹争议

虽然要保护电动汽车的停车权和充电权,但也要处理严峻的“车地矛盾”。一些车主对新规定有所保留。家住西局的燃油车主王老师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电动车充电难我能理解。

但是腾出的车位大部分应该是普通车位改的,很少扩建,这对我们运油车不公平。本来城市停车就紧张,不管油车电动车大家出行习惯都差不多。这次停车要分一单。"

面对如此紧张的停车资源,新规也考虑到了停车效率。《规范》提出停车管理者可以进行分类引导:有普通停车位时,燃油车不占用电动车停车位;当普通停车位没有空余空间时,燃油车可以占用部分电动车停车位。

但不能占用专用泊位,也要留下联系方式;对于已经充电的电动车,管理员也要引导其及时离开。

由于停车站的使用情况实时变化,《规范》还建议,当电动汽车需要充电,或者普通停车位空置时,管理员可以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提醒燃油车主挪车。如果非必要车辆占用专用泊位,

如果不听劝导,管理员也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相应执法。

然而,在实践中,指导工作并不那么容易开展。7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高德地图的充电情况,发现中粮置地广场的充电车位是空置的,但当他真正来到地下二层停车场时,面对的却是运油车占道的情况。

当记者问不远处的停车场经理能不能挪车时,经理表示不知所措。同样,国家图书馆收费停车位旁边的告示牌也写着“请收费车辆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但是面对占领,

相关管理员也告诉北京商报今日记者:“没有办法直接拖走,还是需要联系车主挪车。”

虽然新规提出管理员参与引导有助于解决停车难问题,但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停车场只有1-2名管理员同时值班,其中部分管理员还要关注出入口闸机收费,因此人手不足成为引导工作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了人力资源不足,两者很难兼顾,管理员也不希望与车主发生冲突和纠纷。虽然新规规定,占道车主要留下联系方式,服从移动的车,但实际上,愿意配合的车主是少数,管理人的引导工作需要更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对此,虽然新标准也规定停车管理人员经多次告知仍不听劝导的,可以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执法。不过齐海军也指出:“现在的职业真的很无奈。如果停车场车位资源充足,相信人们不会轻易占用电动车泊位。

需要交警出面解决也是无奈之举。公共资源有限,只能解决个别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停放难的问题。"

“防占位”诉诸科技来帮忙

事实上,2018年,北京市城管委、市交通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尚未建设充电设施并向公众开放的现有停车场(含限时开放停车场)。

按照不低于10%的停车位比例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北京《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也明确提出,不允许占用专用停车位充电。

在诸多管理要求出台后,为了更具体有效地解决占用问题,各个停车场也在尝试不同的方法。比如亦庄文化园的P R停车场就采用了更先进的技术系统,这里的专用泊位安装了车牌识别系统和地锁。

只有识别为电动车才会打开地锁,充电后车辆离开后,地锁会在5分钟后自动弹起。

除了智能识别、地锁、排挡杆、监控,TEL副总裁、BAIC TEL公司总经理李剑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对于专用充电站,将设置智能闸机,禁止燃油车进入。

也是应对方式之一。对此,新规提出,可以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对于占用电动车停车位且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时间单位的电动车,停车场每单位时间最高可收取普通停车位150%的费用。

正在地坛公园充电的新能源车主崔女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5倍的价格并不算高,如果真的需要在特殊高峰时段停车,我觉得也可以接受。可能收费真的比较高,感觉是惩罚性的。

为了发挥更大的作用。"

齐海军认为:“目前电动车保有量低,现有停车单位改造积极性低。随着电动汽车的进一步发展,新建建筑建设电动汽车泊位将变得容易,存量停车位的动能也将增强。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关键词:充电占空间新能源汽车加价协调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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