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银保监发〔2019〕185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85号)。意见称,支持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与此同时,
推进尚未支持移动支付的人工收费车道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产品。同时,ETC逾期30天以上的用户信息将上报央行征信系统。
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为ETC收费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和扣款服务,方便用户快速开通和使用ETC服务。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现有账户,不得强制用户绑定新账户。
用户办理ETC业务时,不得捆绑其他服务或产品。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用户解除账户绑定,不得故意引导已安装ETC的用户变更扣款账户。
同时,为支持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有效惩戒机制,ETC逾期30天以上的用户信息将上报央行征信系统。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交自通行费缴纳交易之日起欠费超过30日的用户信息,
信息保存期限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号文,明确表示加快撤销全国高速公路省级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速收费。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相关工作中,加快ETC的普及至关重要。
为积极推广安装使用ETC,2019年6月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将免费为过往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另外,
银行、加油站、电信运营商、4S商店、停车场等车辆集中的地方也将提供ETC安装服务。
同时,政策还计划加大对ETC车辆的优惠力度。从2019年7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将严格执行对ETC用户不低于5%的基本优惠政策,实现通行区域内ETC车辆的基本优惠。
据《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预计,2019年底前,全国ETC用户预计将增加1亿以上。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通报,截至10月9日,全国ETC用户总数已达14348.99万人。
完成总发行任务19085.56万的75.18%。(文/汽车之家小莹)
关键词:ETC欠费个人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