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非法买卖、牟利租车押金、延迟返还保险合同,暗藏猫腻。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出行需求与日俱增,很多人选择租车出行。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出行需求与日俱增,很多人选择租车出行。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迅速,甚至在春节等节假日出现“一车难求”的现象。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
由于合同条款模糊、监管空白等因素,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在各个方面设计了许多“套路”和“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引发了大量纠纷。业内专家认为,租车行业方兴未艾,需要前瞻性的立法和加强监管。
避免行业的“野蛮生长”。
假报违章卖分牟利 租车押金迟迟难退 保险合同暗藏猫腻
中国的司机数量已经超过4亿,司机和汽车保有量差距很大。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自驾出行习惯的形成,租车成为一种时尚的出行选择。市场研究公司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
2019年春节,租车需求同比增长超过40%。不少消费者“租车返乡”,部分车型涨价仍是“一车难求”。
与快速发展的市场规模相比,市场秩序成为租车行业的短板,备受消费者诟病。有的公司为了抢占市场,开出几十元甚至一元的日租车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租车公司用低价策略打价格战。
不仅不能保证服务质量,还经常在租赁合同中设计各种套路,打消费者租车押金的主意。
去年12月,北京市民刘女士到内蒙古赤峰市旅游,租车后归还车辆。得知刘女士急着赶飞机,租车公司先是延迟了送货时间;到达交货地点后,他指责乘客划伤汽车,损坏方向盘。为了赶上飞机,
我只好和租车公司签了协议,继续谈判。没想到离开赤峰后,租车公司一再推脱,最后刘女士的5000押金“石沉大海”。“一环接着一环,避了一个坑,下一个,押金找不回来了。”刘女士气愤地说。
记者采访了赤峰市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经查,这家租车公司有工商执照,但交管部门表示类似情况很难处理,建议租车人通过诉讼解决。
这类租车公司“套路”消费者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海南三亚公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租车和婚纱摄影成为投诉量最大的行业。在一些在线论坛上,消费者抱怨汽车租赁行业。
很多人交流对租车公司的投诉,消费者写的《教你租车不被坑的几个办法》 《租车公司常见条款陷阱解析》之类的网上文章流传甚广。
租车需求快速增长 消费者遭遇“连环坑”
相关专家认为,目前租车行业的滥收费情况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卖点”和不退押金等行为也涉嫌违法。记者梳理发现,租车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虚假报道非法向消费者“卖分”赚钱。去年10月,市民刘尧在安汽车有限公司租了一辆车去甘肃。把车还到Xi安后,汽车公司告诉他,他在甘肃超速了,200元要扣6分。30天内不去甘肃治疗,扣3000元押金。
车公司员工向刘瑶提出,可以以400元/分钟的价格向车公司“买分”,不用自己去甘肃办理。如果太贵,他们可以“再协商”。但刘瑶向违章发生地的交管局查询,得到的答复居然是:没有查到违章信息。
记者梳理发现,租车公司违规向消费者“卖分”是常见的“伎俩”。由于部分地区交通违法行为跨省网上查询尚未实现,且消费者不知道租赁车辆的行驶证,难以回到事发地当面查询违法行为,租车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伪造违法行为。
然后向消费者“卖分”牟利。买卖机动车的处罚本身就是违法的。
第二,租车押金“易付难退”,隐藏着各种条款。按照租车行业常见的“规则”,租车公司可以在消费者还车后扣留押金一个月,待一切事宜谈妥后再退还押金。有的公司动歪脑筋,退车的时候押金退不了。贵阳的一名消费者反映,
车顺利还了,但在等待退押金的过程中,接线员关机关门,5000元押金无法退还。另外,有些租车公司故意隐瞒一些车辆伤害或者底盘伤害。一旦消费者提车时不注意,还车后就会被扣很多押金。
三是交强险“未投保”,损害了消费者的理赔利益。消费者在租车时被强制购买保险,但很多公司在合同中设置了很多“霸王条款”,导致消费者发生事故后很难索赔。很多租车公司提供的担保与合同承诺不符。
成都市民刘思毅告诉记者,今年1月,他在CAR Inc .租了一辆别克车.合同上写着车承包了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但他发现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只有5万元。
此外,一些租车公司会以更高的价格销售“全险”,声称意外“全包”,但合同中隐藏着很多例外,很多项目实际上很难赔付。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说法,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甚至故意隐瞒覆盖范围。
结果承租人在理赔时发现保险内容与租车公司的承诺不符。
租车押金难退 坑人“套路”涉嫌违法
业内人士和基层管理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关汽车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汽车租赁行业存在很多监管空白,基层执法也缺乏一部可参考的上位法。“开假发票找税务局,
没牌照可以找工商局,没资质可以找运管部门,没年检没保险可以找交警."一位基层干部表示,这种分段管理容易导致"踢皮球"现象,建议明确租车行业监管的主要责任部门。
内蒙古赤峰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负责人曹表示,国家关于道路运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号法规不包括汽车租赁,这对于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依据。2017年,
交通运输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号,但在实际应用中,难以将《指导意见》作为执法依据,监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此外,虽然一些地方性的租车法律法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租车的界定和管理范围参差不齐,导致租车人在异地开车到处跑时遇到了麻烦和困扰。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地方只需要办理工商执照,门槛极低。对经营范围、车辆标准、人员资质、违法处罚等方面的规定非常模糊,这也是租车行业鱼龙混杂、野蛮生长的重要原因。
当然,也要防止部分消费者违规,伤害租车公司的正常利益。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介绍,部分消费者租车后,将租来的车抵押给他人,导致租车公司利益受损。也有消费者租车后发生严重事故后跑路。
而几千元的押金很难抵扣事故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等业内专家认为,与国外相比,中国汽车租赁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如果是发展初期的“野蛮生长”,疏于监管,无疑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发展潜力和消费者信心。
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公司的经营资格以及租赁纠纷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专家建议,还应探索行业自律,加强信用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连接公民和企业的信用记录,促进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此外,刘俊海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带头借鉴一些行业的经验。
建立租车行业标准化的合同模式,避免因合同不规范给行业双方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汽车租赁行业消费者野蛮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