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布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两部门公布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8日宣布继续实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金购买一辆国产汽车自用,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8日宣布继续实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两部门公布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两部门公布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回国任职的留学人员,用现金购买一辆国产自用汽车和长期定居中国的专家进口一辆自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指定厂家生产的用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指挥、巡查、调度、报汛(警)和联络的带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买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中的移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冬季残奥会组委会新购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原现役公安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当地机动车号牌(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赵建华)

关键词:两部门车辆购置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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