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从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获悉,国家发改委复函正式批准戴姆勒大中华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深圳市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方持股比例将不低于50%。
此前,德国当地时间2017年6月1日,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合作伙伴戴姆勒股份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戴姆勒拟对北汽集团进行战略投资。其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将加强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近日,国家发改委也就本次股权收购事件表明了立场,将同意戴姆勒大中华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同意戴姆勒大中华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方持股比例将不低于50%。我们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最新进展。 (汽车之家吴宇辰编译)
以下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回信原文:
发改委工发〔2018〕179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让戴姆勒大中华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并购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的函》(经发改[2017]2029号)已经收到。经过研究,我写如下。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同意戴姆勒大中华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权深圳市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股权转让应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方持股比例将不低于50%。
北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要坚持发展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产品,增强自主开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这是我的回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18 年2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