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双积分(汽车企业双积分)

11月19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 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乘用车企业,

提交2020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及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报告(以下简称“预报告”),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商应按要求确认2018年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结果。

汽车企业双积分(汽车企业双积分)

根据《通知》的要求,预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预期标准值、预期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期望值等。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商需使用数据提交账户登录积分管理平台。

检查并确认“双点核算”模块中的核算结果。核算结果正确的企业应于12月20日前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确认函。

以下是《通知》的全文:

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和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核算2018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通知

乘用车公司: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4号)(以下简称《积分办法》)的相关要求,自即日起,

乘用车企业应按要求提交《2020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及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报告》(以下简称《预报告》),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商应按要求确认2018年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2020年预报告的要求

根据《积分办法》要求,2019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车企业应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2020年度积分预报告。

预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预期标准值、预期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期望值。

乘用车企业应使用数据报送账号登录管理平台,在“双积分数据报送”模块在线填写预报内容,下载,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平台上传扫描PDF文件。与此同时,

企业应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件邮寄至我中心。

二、2018年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商平均油耗核算流程

装备中心根据管理平台数据计算2018年平行进口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并通过积分管理平台发布核算结果。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商应使用数据提交账户登录积分管理平台。

检查并确认“双重积分核算”模块中的核算结果:

1.对于核算结果确认无误的企业,请于12月20日前在线填写并提交确认函,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积分管理平台上传彩色扫描件。

2.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及时在线提交复核申请,设备中心将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复核。

3.装备中心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汇总审核结果报装备工业司。

三。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68200273,010-68200263。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3层

收件人:数据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8200273

特此通知。

关键词:工业和信息化部乘用车企业双积分

THE END